新葡萄8883官网AMG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
(2024年3月21日修订)
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是对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师队伍的特殊要求,也是应用型本科院校重要特色之一。为了建立一支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“双师型”教师的内涵
“双师型”教师是指具有讲师(或以上)教师职称,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:
1.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初级(或以上)技术职称(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);
2.近五年中有一年以上(可累计计算)在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,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,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;
3.近五年主持(或主要参与)2项应用性项目研究(或2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),成果已被企业使用,效益良好;
4.近五年从事实验室管理与维护工作满两年,实验室建设成效显著。
二、“双师型”教师的引进与培养
1.根据专业教学需要,积极从企业、产业部门引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骨干,经过教师资格培训,取得任教资格;
2.有计划分期、分批安排中青年教师到相关企事业单位、产业部门、生产第一线挂职锻炼,投入到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,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培养“双师型”教师;
3.鼓励和支持教师承接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联系的横向科研课题,锻炼实践应用能力,成为“双师型”教师;
4.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,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;
5.聘请企业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中优秀人才来校任教,建立校企共建的产学研合作办学机制,多渠道充实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。
三、激励措施
1.凡符合“双师型”条件的教师,学院在职称评聘、考核评优、津贴分配等方面予以倾斜;
2.按学院计划到企事业单位参加实践锻炼期间,工资和福利等待遇不变,对于获得企业好评的教师给予奖励;
3.对“双师型”教师,在晋升职务、评选先进、工资晋级等方面,同等条件下,优先推荐;
4.经学院批准,教师参加资格证考试所需费用由学院酌情予以补贴。
5.从校外聘用的客座或兼职“双师型”教师为学生授课、指导实习实践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等工作,按学校规定支付薪酬。
四、附则
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学院院务会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