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葡萄8883官网AMG班团一体化工作量化管理办法
(试行)
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班团一体化建设工作,充分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学生教育、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,使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,努力建设团结、守纪、向上的优良班风,促进院风和学风建设,调动学生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的积极性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 组织领导
班级量化工作由学院党委及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,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。具体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、辅导员、学生会、班级和团支部落实。
二、 量化测评方式
1.班团综合测评实行每学期评定一次,学年总评。学年总评成绩等于两学期成绩之和除以 2。
2.测评采取班团自评和二级学院评定相结合的方式,先由各班级根据各班实际情况进行自评,并把相关材料上报学院学生会参加初评,初评结束后,由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后评定并将结果公示。
3.自评、学院评定应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三、量化内容及定量标准
班团综合测评以班团参加的团体活动及文体活动积分为主,由学院团委和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班团内学生参加学院、学校等活动表现算出基础分,然后加奖励分再减去扣除分。
计算公式为:班团日常文体活动累计分值+奖励分-扣除分
1. 常规活动积分
(1)参加学校,学院组织的讲座、专题学习和文体活动,如:青年大学习,文明宿舍评比,主题班级活动,主题团日活动等。班团考勤率95%以上且活动成效显著的班团计10分,班团考勤率80%—94%,活动成效较为显著的班团计6分,班团考勤率50%—79%,活动成效不显著的班团计3分,出勤率低于50%或未能凸显活动主题的班团计0分,因班团内部原因,致使活动出现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。
2.加分项
(1)两委会健全,工作协调,能充分发挥作用,分优、良 、中,分别加5、4、3分。
(2)坚持正常的例会制度,班会、团会、政治学习及校院组织的活动每举办一次加1分。
(3)好人好事(抢险抗灾、抢救伤残、助人为乐、拾金不昧等)受到学校表扬,每人每次加5分;受到学院表扬每人每次加3分。
(4)公益劳动考核情况按优秀、良好、及格分别加 10、8、4分。
(5)班级内积极分子和党员人数高于院内平均数,每超过 1人加1分。
(6)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状况分一、三、三等,分别加4、3、2分。
(7)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;计算机二级考试;普通话获二级甲等证书及书法成绩高于学院平均数的班团,每超1人加0.5分(以每学期组织的考试为标准,不重复加分)。
(8)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、书画作品、调查报告、文学作品及科技创作,按国家级、省级、地市(含校级)分别加 10、5、3分。
(9)获得一个学校文明宿舍加4分,学院文明宿舍加2分。
(10)班级工作档案(班主任手册、班级工作计划、班团活动记录、出勤记录学生综合测评等)情况分优、良、合格分别加5、 4、3分。
(11)一学期班团早操出勤率平均达90%加10分,平均达85%—89%加5分。
(12)班团内,每有一人报名参加校运动会2分,根据一等、二等、三等的顺序,依次加分8、6、4分。打破校运动会记录者加10分。
(13)班级内有报名参加“挑战杯”“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”“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”等科研竞赛并成功结项或受到表彰的同学,校级项目主持人加2分,参与人加1分;省级项目主持人加4分,参与人加2分;国家级项目主持人加6分,参与人加3分
3.减分项
(1)班团两委会不健全,减1—5分,两委会涣散、不团结减6分。
(2)学校、学院各类大型活动,出勤率低于 95%每次减5分,出勤率低于 85%每次减10分。
(3)公益劳动课成绩不及格每人次减2分。
(4)班级所属宿舍被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每通报一次减1分。
(5)班级出现重大事故减 10分,班级学生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每人次减2分;受到警告处分每人次减4 分;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每人次减6分;受到记过处分每人次减8分;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每人次减10分,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每人次减20分。
四、量化结果适用
1.学年班团综合测评结果是评选 “优秀团支部” “先进班集体”的主要依据。学院于每学年之初推荐学年班级综合测评成绩在学院前 20%的班级参加学校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。凡是被评为 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“先进班集体”的班级,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,学院择机进行集体表彰。
2.在进行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、校长奖学金等评奖评优名额分配时,学院将优先参照学年班团综合测评结果,对学年班团综合测评前三的班团优先分配评奖评优名额,学年班团综合测评垫底的班级,会减少相应评奖评优的名额。
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团,不得推荐评选“先进班集体”和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。
(1)班级发生群体性事件的;
(2)班级学生有非正常死亡的;
(3)班级违纪率高于全校班级违纪率的;
(4)班级在综合测评、评奖推优、奖助学金评定中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的;
(5)学年学生宿舍卫生检查中班级所属宿舍有 1个宿舍被通报累计次数≥5次,或通报次数3次的宿舍数量达到班级所属宿舍数量 50%以上的;
(6)不报送《团支部工作手册》和《班级工作手册》的;
(7)《团支部工作手册》和《班级工作手册》 考核成绩低于学院平均成绩的。
五、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。